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

臺北市里長福利及里辦公處相關經費真實版vs.網路流言版

臺北市里長福利及里辦公處相關經費真實版vs.網路流言版
11屆里長選舉即將在99年底舉行,有關擔任里長究竟能享有多少「福利」,屢屢引起民眾好奇。網路上流傳一封「做里長~有何好處?」的信件,內容列載留言者個人認知里長所領受的待遇,惟大部分內容均與事實不符。事實上,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」自89年頒布施行後,里長待遇已走向法制化,而里辦公處各項經費均亦有明確法令規範,非里長可任意運用。由於坊間流言與事實有極大落差,故將本市里長個人福利、里辦公處各項經費實際情形與網路刊載內容作一對照,以釐清事實。


臺北市現行里長福利vs.網路流言   
製表時間:95年3月
項目名稱
實際狀況
網路傳言
里長三節慰問金
自第9屆(92年)起已停發。(原為每年4萬5,000元)
每年9萬元
里長自強活動費
每年6,000元,但須陳報區公所核可,並於事後檢據單據及照片方可核銷。
每年6萬元
里長退職酬勞金
自第9屆(92年)起已停發

每任9萬元
里長出國補助費
自第9屆(92年)起停發
(原發放金額為每任5萬5,000元)
每任9萬元
里長服裝費
89年起停發
(原發放金額為每任2萬元)
每任5萬元
里長及眷屬全民健保費
里長健保補助費悉依全民健保法規定之僱主應負擔金額,編列預算支應。至於個人應負擔部分,則由里長自行負擔。
全額補助
里長健康檢查費
50歲以上每人每年補助1萬5,741元;未滿50歲者每人每2年補助1萬5,741元,實報實銷。
每年補助3萬5,000元(憑單據核銷)
里長福利互助金

本項福利係互助金性質,里長每人每月須繳納互助金150元整,方得享有本項福利。

任職期間傷、病、喪、殘、結婚…另有補助。
1.傷病住院醫療互助:互助人本人補助百分之百,眷屬補助70%,每年補助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。
2.喪葬互助:互助人本人死亡補助40萬元,父母及配偶死亡補助4萬元,扶養之子女死亡補助3萬元。
3.殘廢互助:互助人全殘者補助20萬元,半殘者補助10萬元,部分殘廢者補助4萬元。
4.結婚互助:互助人本人結婚補助2萬元。



臺北市現行里辦公處相關經費 VS.網路流言
項目名稱
實際狀況
網路傳言
里辦公處事務補助費
里長係無給職,並無薪資,本補助費係補助里辦公處之文具、郵電、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費用,非補助里長個人。
每月4萬5,000元【薪資,免扣稅】
里鄰建設服務補助經費
里辦公處支用經費須依「臺北市里辦公處支用里鄰經費管理要點」,擬訂計畫、經里鄰工作會報開會決議同意,並經區公所核可後方得辦理。且於會計年度結束時並須將支用情形公告在里辦公處網站及公布欄,非里長可逕自決定如何使用。
每年20萬元【隨你花!免報帳!】
社區發展補助費
本項經費補助對象非里辦公處。
每年可向內政部申請社區發展補助【金額不限,以10萬元起跳】
資源回收獎勵金
臺北市各里之資源回收獎勵金由最低5,000元至最高4萬5,000元不等,非如傳言的35萬元。且其使用方式亦須依「臺北市里辦公處支用里鄰經費管理要點」規定程序辦理,非里長可恣意運用。
35萬元【你辛苦資源回收的錢,由里長處理】
里辦公處公務機車
自第8屆里長(88年)起已無補助。
每任一部機車4萬5,000元【單據核銷】
註:
里辦公處相關經費另包含
1.    公共設施(如垃圾焚化廠、污水處理場等)回饋金,僅分配予公共設施所在及相鄰里,其經費運用亦有一定程序,非里長得恣意運用。
2.    推行睦鄰互助聯誼活動補助費每里每年補助6萬元整,里辦公處於活動辦理完畢後,須檢具活動成果報告、經費支出明細及單據影本向區公所彙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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